| 关于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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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6 08:57 文章来源:明光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销售企业:
根据滁州市商务局《关于继续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滁商务字〔2009〕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48号)的要求,经财政部、商务部招标,我省家电下乡产品又新增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4类产品,加上彩电、空调新中标产品,共计2717个型号(见附件1);同时新增15个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见附件2)。
二、根据省厅《关于抓紧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商建字〔2008〕769号)精神,各销售企业对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的网点备案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网点,可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网点信息,并向明光市商务局申请网点备案,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在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提交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网点情况说明后,其销售网点才可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省厅通知后才可对太阳能销售网点进行备案。)
附件:1、安徽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汇总表
2、新增的15个安徽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明光市商务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