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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滁州市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09-06-23 09:55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

              滁商明电[2009]22号
市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宣传部、家电下乡办公室、财政局、经(贸)委、物价局、农业委员会(局)、环保局、供销社、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
  根据《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方案》(财建明电[2009]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环保局、市供销社、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决定联合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现将《2009年滁州市“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滁州市“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滁州市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抄送:曹哨兵副市长、省家电下乡办公室、市委办、市政府办

          2009年滁州市“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全市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各级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时间
  6月5日至7月5日,为期1个月。
  三、宣传重点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补贴程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价格监管等。
  (三)各地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五)及时发现并分析典型事例,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四、组织协调
  滁州市家电下乡宣传月由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经济委员会、市物价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供销社、市地税局、市国税国、市工商局、市质检局共同组织,并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由市商务局承担。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媒体的宣传任务
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电视台、滁州广播电台等市级主要媒体组织记者深入县乡和村,采访基层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农民群众、采写编发政策解读系列稿件,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正面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取得的成效。滁州电视台要在宣传月期间每天黄金时间播放滚动字幕,宣传家电下乡。
  1、围绕农民得实惠,在我市选取购买下乡家电踊跃、财政补贴及时的县、乡(镇)进行采访,反映家电下乡对农村及农民文化精神生活带来的变化,政府补贴对农民生产生活的作用,农民及镇村基层干部对家电下乡的看法认识。
  2、围绕企业得市场,在中标企业中选取销量大、服务好、质量有保证的企业进行采访,介绍他们的经验做法及家电下乡产品对帮助企业克服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积极作用。
  3、围绕经济得发展,选取家电下乡总量排在全市前列的县市区,对家电下乡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分析报道。
  4、其他由家电下乡引发的具有新闻性的事件、现象的报道。如,某些地方发生的家电下乡带动那些没有中标的企业跟进下乡的现象。
  5、围绕家电下乡政策不断完善,补贴程序更加简化,正面回应此前家电下乡过程中各有关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各部门的宣传任务
各部门要在各部门门户网站开设家电下乡专栏,介绍有关政策内容,并通过各自工作系统加大宣传力度。
  1、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对各地在补贴兑付工作上取得的成功经验要重点宣传,积极推广。
  2、家电下乡办公室要加大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3、经济委员会要树立严格生产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检验的中标生产企业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同时,对售后服务不完善,未能履行承诺的生产企业要予以曝光。
  4、物价部门要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宣传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利用好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简称“一会两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农民朋友如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疑问,请及时拨打“12315”。
  6、质监部门要公布以中标企业中标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承诺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或者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7、农业、环保、供销、税务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
  六、具体方案
  1、组织人员培训。6月23日到6月25日,为活动培训期。分别组织财政、商务及生产销售一线人员及基层干部骨干进行政策培训。培养实务操作及宣传骨干,确保各基层单位对家电下乡的业务操作无疑点。宣传骨干人数要适应本地宣传工作需要,确保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乡乡有人进、村村不遗漏。
  2、发放宣传材料。6月26日前我市将印发30万份家电下乡宣传资料、2000份销售网点家电下乡宣传海报。各地有关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宣传资料发给农民、销售网点海报发放至所有备案网点,并在店内醒目位置张示。
  3、提供咨询服务。各县、市、区要定期组织基层干部与农民面对面交流,充分利用集市、商场等农民集中的地方开设咨询点,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各地区还要开设专门的家电下乡咨询热线电话,耐心为农民朋友释惑解疑。
  4、利用主要媒体宣传讲解政策。2009年7月2日前由市财政局、滁州电视台牵头,联合推出“家电下乡宣传月”专题节目,就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以及《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出台后家电下乡补贴程序改革的宣传力度。各地要利用电视台、电台及乡(村)广播站等宣传职能,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各地还可以配备宣传车,定时分片到各乡镇、各村组播讲家电下乡政策。
  5、组织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各地要利用媒体有奖征集农民喜闻乐见的标语、口号,评奖结果公布于众,并于6月30日前从中选取优秀作品在主要街道、家电经销点、乡(镇)集市集中地以及各村组以横幅、标语、广告牌的形式,展开立体式、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攻势,使家电下乡活动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周密安排,切实把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宣传月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于2009年7月10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市家电下乡办公室(联系电话:3037331 传真:3028907 邮箱:LYQ6699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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