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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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7 09:12 文章来源:滁州商务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国内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申报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
材料目录: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延长经营期限申请报告(原件);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最近一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3、关于延长经营期限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正案(原件);
5、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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